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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趁机私自扣押 错送货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1-19 16:57:37

  中国宁波网消息: (记者诸新民通讯员孙子系)来自安徽的货运司机刘先生受上海一电器公司委托,将一批货送到江北某公司,结果却阴差阳错送给了另一家公司,而对方与上海的电器公司之间曾有经济纠纷,便趁机扣押了这批货。因为货物无法追回,昨天下午,刘先生只好向白沙派出所报警。

  粗心大意送错货

  刘先生说,11日他受上海日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委托,将一批价值50多万元的洗衣机送到江北大庆北路64号堆场内的3号仓库,受货单位是浙江上百贸易有限公司。不料,由于一时疏忽,他把货物送到了附近的7号仓库,一名姓叶的仓库管理员验完货就当场收下。待刘先生返回上海,却被告知货物没有送达目的地,刘先生当即向7号仓库索要货物,但遭到对方拒绝。

  旧账惹来新纠纷

  据7号仓库的负责人介绍,此前“日立电器”拖欠他们一笔代理费,他们曾进行过多次交涉,对方一直没有结清。对方曾提出过用货物来抵充,当刘先生送来货物时,他们自然就收下了。该公司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这批货是“日立电器”的,他们理所当然可以扣留,直到双方把代理费结清为止。

  但是,“日立电器”与刘先生之间也有合同,刘先生必须保证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如果拿不回这批货物,他们将把刘先生告上法庭。这可让刘先生为难了。

  对此,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范云律师认为,7号仓库无权扣押这批货物,因为刘先生与“日立电器”之间已产生法律关系,这批货物是受刘先生保管的。7号仓库与日立之间的纠纷,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或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这批货物进行保全处理,但是不能自行扣押,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法律责任。刘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这批货物。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