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贵州女子张某以“结婚”为由,以索要彩礼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11月16日,张某被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张某与男友罗某、朋友彭某经过事先密谋,准备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今年9月6日下午,3人来到四明山镇茶培村,通过当地村民介绍,张某假意答应愿嫁给村民吴某,罗某、彭某向吴某索要了7000元“彩礼”。得手后,罗某、彭某按计划先行逃离,张某则留在吴家,准备利用外出购物的机会伺机逃跑。9日上午,张某与吴某来到奉化市溪口镇购物,张某以其弟在家读书需要学费为由,又从吴某处骗得1000元。当张某准备逃跑时,因吴某有所防范,未能如愿脱身。同日下午5时许,张某准备再次按事先计划逃跑时被市公安局查获。(陈琦郑学强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