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祝桥兵通讯员阿曼朱世海)在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时,村妇竺某竟用撕、咬、抓的方法,暴力抗法。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刑。
今年6月,甬金高速公路施工至溪口曹家地村附近。该村村民竺某、张某夫妇因土地补偿未达到其要求,13日遂与其他村民一起集体来到曹家地村附近工地,强制要求施工人员停工。溪口公安分局民警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对张某等村民进行劝说。不料张某等人仗着人多,态度强硬,说赔偿问题不解决别想施工,并与民警发生冲突。
为平息事态,民警决定对张某强制传唤。见自己的丈夫被带上了警车,竺某大怒,从一旁窜出后死死抱住张某,不让民警带离。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拉开了竺某的手,没想竺某竟朝民警胡某的手腕狠狠地咬了一口,致胡某手腕受伤。在其他民警上前制止时,竺某仍猛扯其他民警的制服,并狠抓他们的前胸。竺某的行为,致使执法场面极其混乱,多名民警衣服被撕裂,前胸被抓伤,严重地妨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竺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竺某在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业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