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恒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华泰小区447户业主,因小区总建筑面积超过批准规划,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与开发商宁波华泰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后447户业主集体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慎重审查后已受理此案。据了解,该案是迄今为止我省最大的一起业主维权案,也是原告最多的一个案件。
2002年8月,华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标,得到一块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3年8月经鄞州区规划局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确定各项建设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11950平方米,小区容积率1.4,建筑密度29%,绿化率33%。今年4月,华泰小区交付。众业主通过对房屋及小区环境的检查,发现房屋不同程度存在质量问题,总建筑面积增加,绿地面积减少,小区容积率及绿化率不符合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的约定及楼书的宣传明示。经反复交涉和向政府职能机关投诉,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业主经共同研究后,决定通过集团诉讼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原告代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考虑到本案业主达400多户,诉讼标的达5000多万元,属于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决定一审即向浙江省高级法院起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仔细审查,于本月4日受理了本案。
据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在原规划审批后大量增加建筑面积,扩大容积率,减少绿地面积,降低房屋总体居住质量,为自己增加可售房产,是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手法。由于许多业主对共同利益不太关注,再加上常常各自为政,未能采取统一行动,这类违约和侵权事件很少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