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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星城”447户业主打起环境维权官司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1-22 14:11:2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余建文)“小区建成交付后,实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标准,绿地减少,容积率增加。”日前,鄞州区“华泰星城”小区447户业主以此为由,状告开发商涉嫌侵权,索赔5000万元。11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起迄今为止省内规模最大的业主集体维权案。

  “华泰星城”小区位于鄞州姜山东光村,设计住宅900多户。原告业主在诉状中称,2003年8月鄞州区规划局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华泰星城”小区总建筑面积111950平方米,小区容积率1.4,建筑密度为29%,绿化率33%。今年4月“华泰星城”建成交付后,业主们发现小区建筑密度比原来想象的密。业主们认为,鄞州区规划局《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凭证》表明,小区实际总建筑面积达13万多平方米,容积率随之大增。根据鄞州区建设局《区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单》,起诉业主代表称,小区绿化面积“缩水”1404平方米。

  原告业主认为被告开发单位上述做法致使小区物业档次下降,业主共同利益受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5000万元。原告代理方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陈有西主任说,所里组成的5人律师诉讼小组进行两个月的调查取证,5000万元的索赔额是根据开发单位多建房屋部分的销售额减去建设成本后估算得出的。

  上周六,记者与“华泰星城”的开发单位宁波华泰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副总经理孙建荣说,按今年3月鄞州区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华泰星城”建筑总面积为113069平方米,超过原规划许可仅1119平方米,还不到总开发面积的1%。这个误差率完全在国家规定的3%范围之内,是允许的。之所以和业主起诉的面积有较大差异,是因为按《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小区地下室、停车库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华泰星城”整体配套、绿化工程等都经过相关部门重重验收合格。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地政府的要求,考虑到周边小区消防通道需要而改建,绿化面积因此减少了。相比较鄞州区周边新近开发的楼盘,“华泰星城”的设计标准和配套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据悉,此前业主们因房屋质量和小区配套环境建设等问题,与开发单位多次发生纠纷。今年5月间,鄞州区政府有关部门召集双方开了两次协调会。华泰公司最后出具书面答复,认为小区经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验收合格,符合房屋交付使用条件,不能接受业主提出的退房及减价要求。公司因多建1119平方米及绿化面积减少,同意补偿所有业主250余万元。争议双方协调未果,不欢而散。

  孙副总经理说,业主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起诉一事,公司已经听说了,但目前还没有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一旦送达,公司会积极应诉。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