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北仑
住房公积金抵押(组合)贷款门槛提高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5-11-23 10:02:1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余琼林)为进一步维护金融稳定,规避金融风险,我区近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作了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借款人购期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提高到40%,购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到50%。二是可贷额度系数有变化,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原系数为40%确定式系数,现实行20%~40%浮动系数。另外,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未依约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将依法实行包含抵押物及其他财产的无限追索权。

  据了解,我区从2003年《关于统一和调整北仑区住房公积金抵押(组合)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北仑区住房公积金抵押(组合)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实行以来,解决了一部分职工购房困难,提高了职工的居住水平。由于公积金贷款同期利率比商业贷款要低,并按规定贷款一年后可支取不超过当年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再加上手续方便,公积金贷款作为商业贷款的有效补充颇受欢迎。到今年10月底,我区已有5061余户家庭申请了公积金贷款。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