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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遭人强讨 一警官无奈报警
稿源:  | 2005-11-24 13:48:1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肖勇通讯员剑峰祖平一文)“在公交车上强讨强要不说,我说了他两句竟遭到劈头盖脸的痛骂。”昨天,警官张先生致电记者,对自己亲身遭遇的一起强讨强要事件表示愤慨。

  昨天上午9点多,张先生和妻子、岳母一起上了901路公交车,3人坐在最后一排座位上。车子到了福明松下站,上来一名年约30岁左右的瘸腿男子。“男子上车之后就扯开嗓子开始唱了……”张先生说,男子从第一排的乘客开始挨个要钱,有的乘客不太愿意,他便拉住对方的胳膊不肯松手,直到对方掏钱为止。有几个小伙子不愿给钱,但经不住他死缠硬磨,只好纷纷给钱“投降”。

  张警官早就想出面阻止,没想到男子已走到了自己面前张口要钱。张先生便说:“人家不肯给钱你就算了,何必一定要人家给呢,在公交车上这会影响大家的乘车安全!”男子丝毫不予理睬,并开腔唱起来了,张先生的岳母将10元钱递给了男子,男子随后又对着张先生的妻子唱了起来。张先生的妻子表明了自己和母亲的关系后,男子依然不肯离去,张先生见妻子被男子缠得不行了,询问男子有没有残疾证,男子一手从兜里掏出证书丢到了张先生怀里,一手仍向张先生的妻子伸去。张先生对男子的举动实在忍无可忍了,掏出了警官证正告男子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乞讨人员一律不得采取强讨强要的方式索取钱财,特别是在容易影响秩序和安全的公共场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乞讨男子一把推开张先生的警官证,指着张先生骂了起来,“你警察算个屁啊,再怎么也管不着我要钱。”

  此时,公交车到了甬港路路口,车内的秩序大乱,张先生不得不报警求助。百丈派出所民警将张先生一家三口和瘸腿男子全部带到了派出所。经查,该男子姓洪,吉林人,在松下有套自己的住房。当民警问及洪某为何有困难不向民政部门求助时,洪某称民政部门的救助无法让自己发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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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目前多发的强讨强要现象,警方透露,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管理条理》刚刚修订完毕,将在明年3月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条文规定,市民可以直接对恶意强讨强要的行为说不,强讨强要的当事人最高可被处以治安拘留。

【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