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加强商业网点规划,是引导流通设施建设有序发展、推动城市有序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扩大内需、扩大开放的客观要求。该《规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贸行业发展,提出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商业体系规划、商业业态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和管理等内容,对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商业布局,引导我市商业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加强统筹,注重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法制化建设,强化规划控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在实施过程中要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各种设施的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益;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认为,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出台一份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各自的性质和职能,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支持物业公司发展,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服务采购;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俊琦)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4-2020年)》,我市将以“一主八辅”即一个城市商业中心、8个区域商业中心为基础,以“多点”为补充,在2010年基本建成长三角南翼商贸中心框架,在2020年使宁波成为长三角南翼现代化的开放型商业中心城市。
按照规划,我市在2020年中心城市商业营业面积将控制在350万平方米左右,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营业面积比例按照6:9:5进行分配控制。
规划城市商业中心为三江口商业中心,其范围东至彩虹北路,西至解放路,南至百丈路、药行街,北至车站路,由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区块组成,总用地面积约70余公顷,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100万平方米左右,将形成具有休闲、旅游、购物为一体的特色商业氛围,服务整个市域,重点服务中心城。其中,海曙区块商业用地总面积40公顷左右,营业面积控制在65万平方米,江东区块商业、商务用地总面积25公顷左右,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25万平方米,江北区块商业、商务用地总面积6公顷左右,商业营业面积控制在10万平方米。
中心城将形成8个区域商业中心,分别为鄞州商业中心、东部新城区商业中心、江北原庄桥地段商业中心、江东七里垫商业中心、北仑新碶商业中心、镇海骆驼商业中心、镇海老城区商业中心、江北洪塘商业中心,另将形成9个区域商业集聚区,其中海曙3处,江东、江北各两处,鄞州、北仑各一处;“多点”为30个左右的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必需的商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
我市还对中心城的商业业态进行了科学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大型零售网点控制在75个以内,其中大型购物中心4个,大型百货店19个,大型专业(专卖)店22个,大型超级市场31个。4个购物中心分别为天一广场购物中心、鄞州购物中心、东部新城购物中心、江北购物中心。
该专项规划还确定了中心城商业网点近期建设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人均商业营业面积为1.4平方米,商业网点营业面积将控制在280万平方米左右。近期建设重点包括建设、提升改造三江口商业中心,建设完成或建设鄞州商业中心、东部新城区商业中心、七里垫商业中心、北仑新碶)商业中心、镇海骆驼商业中心、镇海老城区商业中心、江北洪塘商业中心,并新建9个区域商业集聚区,规划25个左右社区(居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