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根据公安部第7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注销,现公告作废。具体名单可到宁波公安交管信息网查阅,网址为http://www.nbjj.gov.cn/index.asp。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