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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嗜赌负债恶意透支进班房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05-11-28 09:23:58

  中国宁波网讯 前不久,县警方将一名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吕某捉拿归案。

  犯罪嫌疑人吕某,于去年8月份,以虚构本人联系方式及担保人信息等手段向象山某行申请信用卡一张。去年9月份开始,先后多次在丹城某商场消费和ATM机上提取现金,骗得人民币2900余元。吕某还利用捡得的身份证冒充申请了2张信用卡,并以刷卡消费、ATM机上提取现金的方式骗得人民币12000余元。此后,银行多次向吕某催收透支本金和现金18000余元时,吕某以各种借口搪塞。

  吕某平时嗜赌成性,因赌博负债累累,将骗来的钱都用于赌博上。(通讯员周华敏董敏)

  相关链接: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信用卡诈骗行为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一、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二、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