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徐坚波通讯员俞建浩陈兆铭)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一年零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终于破获了浙江省销售假烟金额最大、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昨天,为首者郭传礼、王新周分别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据悉,此案是浙江对涉及假烟的案犯判刑最重的一例,也是个人被处罚金全国最高的案件。
27500余条假烟被查获
据警方介绍,郭传礼、王新周在2003年3月至2004年4月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合伙从福建、上海、广东等地低价收入大量整件(箱)或散支的假冒“中华”、“熊猫”、“红双喜”牌等伪劣卷烟。为进一步销售牟利,租用了鄞州区古林镇闻家岸砖瓦厂等地,雇用8名工人,将伪劣烟草加工包装成“中华”、“熊猫”等名烟。
同时,郭传礼、王新周又以“石真琼”、“赵军利”、“陈松”、“周江”等名义,租用江北区洪塘上邵村、江北区甬江河东村及鄞州区香梅花园某幢6号车库和18号车棚、鄞州区东方苑某幢106室车棚,存放加工和购进的假烟。
案发后,警方在鄞州区三处出租的车库(棚)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软壳中华香烟550条、硬壳中华香烟2938条、泰山香烟1195条、散装的软壳中华烟支570公斤和硬壳中华烟支285公斤。被查的这些假烟,折合成条装的共计27500多条。
销售遍及四省一市
郭传礼、王新周的假烟制造出来后,通过老乡关系,将假烟销售到外地。郭传礼、王新周等人以托运、对客销售等方式将900余箱(一箱为50条)假烟销往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及上海等四省一市的济南、淄博、合肥、无锡、台州、江阴等地,销售金额达180余万元。仅仅在浙江区域内,杭州、宁波、台州、温州等主要城市都有他们的销售商。
据一名烟摊销售商向民警透露,他是通过老乡关系和郭认识的,以100元一条的价格向郭进假“中华”,然后冒充真“中华”销售给顾客。
郭的假烟做得很逼真,销售商说他卖了50多条,没有一个顾客上门投诉,所以胆子也就更大了,直到郭被抓,他一共销售了近20万元的假冒“中华”。
省高院裁决维持原判
郭传礼、王新周所做的假烟生意是绝对的暴利。他们将买来的伪劣烟丝和名烟外壳,用手工包装成一条条“中华”或者是“熊猫”,每条成本不到50元,却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下家,而下家又以400多元的价格卖给顾客,中间的利润翻了好几番。一年时间,他们的销售金额达到近200万元。
2004年4月3日,根据宁波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线索,宁波经侦支队迅速将正在潜逃途中的王新周等3人抓获,而郭传礼闻讯后,马上离开宁波躲藏。2004年6月22日,经侦民警获悉郭传礼去温岭老家上坟,便一举将其抓获。期间,警方查封了他们在宁波的地下加工厂,查获大批尚未来得及包装的假冒名烟。
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主犯郭传礼、王新周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另外几人也得到了判决。
此后,郭传礼等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