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郑声轩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郑声轩同志提出的辞去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向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备案。
市人大关于接受郑声轩辞去职务的决定
(2005年11月30日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稿源: 2005-12-01 09:03:24
由于工作变动,郑声轩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郑声轩同志提出的辞去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向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备案。
编辑: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