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12月1日天上午,我市召开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工作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府办、市财税局等19个部门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汇报交流。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励永惠在听取汇报后强调,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积极构筑具有奉化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励永惠就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提出四条意见:一是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加强全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二是必须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始终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拓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新领域,努力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统一。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四是必须着眼全局,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贯彻《实施方案》,构建惩防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