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仲晔实习生陈利军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昨日,宁波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在文昌大酒店举行。评估组的专家们对宁波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通过,为宁波这座“文明城市”再度锦上添花。
11月30日至12月2日,省语委评估组对宁波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评。评估组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汇报外,还兵分四路,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19个单位及1条街道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他们通过听取受评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随机抽查访谈等方式进行规定项目和内容的检查评估。
据了解,宁波于1991年就成立了市语委,并于1995年出台了《宁波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市语委积极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咨询、竞赛、达标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推动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发展。
目前,我市45周岁以下公务员中具备相应普通话应用技能的已达80%以上,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在公共场合的讲话用语、公务活动的交际用语及内部工作用语均使用普通话。在受检查的宁波教师中,用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而受查的幼儿园教师中,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达100%。宁波电视台、电台除方言节目外,主持人及播音员均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合格率也达100%。此外,宁波中山东路还成为全国100个文明城市社会用字示范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