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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宁波首届十大志愿服务之星开评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2-07 14:18:04

  ●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宁波日报联合举办

  ●“城事周刊”独家公布评选细则及活动安排

  为了弘扬服务社会和奉献他人的无私精神,为了表彰那些坚持不懈默默奉献的志愿者们,在庆祝第二十个国际志愿者日的日子里,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宁波日报联合开展“爱涌甬城”首届市十大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一)个人参评条件:

  1、14周岁(含14周岁)以上的宁波市居民,在宁波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士;

  2、热爱生活,无私奉献,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

  4、参加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500小时以上;

  5、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深受服务对象的赞誉和志愿者的拥戴;

  6、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团体参评条件:

  1、成立3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也可以是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3、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在100小时以上;

  5、积极为宁波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平安宁波”建设贡献力量,服务成效显著,深受好评,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这一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为:

  1、征集、推选参评志愿服务之星(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中上旬):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之星参选工作,形式包括:志愿者(组织)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征求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协商、征选部分知名服务个人(组织)参选。2、确定入围志愿者(2006年1月中下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评选要求的志愿服务之星提交至组委会;召开组委会全体会议,由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并综合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志愿服务时间及类别等因素,确定前20名入围。

  3、公众投票(2006年2月上旬—中旬):

  通过《宁波日报》“城事周刊”、宁波青年网、宁波市志愿者网站等,将20名入围志愿服务之星的具体情况及服务事迹向社会公布,并开设投票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工作部门对反馈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作为评选参考材料。

  4、最终评定入选人(团体)(2006年2月下旬):

  评委会开展评选工作,确定志愿服务之星的实际得分,并根据组委会办公室统计公众投票结果,经最终考核审定,确定入围志愿服务之星的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取前十名,即为首届宁波市“十大志愿服务之星”,后十名荣获首届宁波市“十大志愿服务之星提名奖”称号。

  5、宣传表彰(2006年3月):

  表彰、宣传当选的首届宁波市“十大志愿服务之星”和“十大志愿服务之星提名奖”。

  即日起,组委会面向社会开设推荐热线:87186690、13566040962,传真:87186697、87685223,电子信箱:nbtswxcb@mail.nbyouth.com、yihe@cnnb.com.cn,选择市民反映集中,事迹突出的志愿者,由记者入户调查核实,参与评比。那些长期接受志愿者服务的人们可以直接推荐令自己感动的优秀志愿者。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