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严文渊)余姚市一家房产中介所利用假的房产证做抵押和非法集资的手法,共骗取20个房主的房款达80余万元。昨日,余姚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中介所负责人毛某因犯诈骗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房产抵押借钱”骗了80余万
据了解,毛某是余姚舜信介绍所的负责人,有合法的房产中介资质。从2003年11月开始,他以别人委托其借钱为由,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先后从12名托他代理买卖房产的房主手里骗取8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购房款,累计金额达30余万元。此外,他还利用买来的假房产证,以此做抵押,从8个房主手里骗取了抵押款共计40余万元。
2005年5月,毛某自知已无能力还清所骗款项,随即畏罪潜逃。同年7月在上虞被警方抓获归案,所骗钱款已被其挥霍一空,无法追回。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毛某共作案19起,罪行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从重处罚,故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受审后自揭行骗“秘笈”
据法官介绍,这起诈骗案所涉及的金额巨大,受骗的人比较多,但案情并不复杂,行骗的手法也并不高明。那么,到底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人上当受骗呢?
据毛某在法庭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并不是自己的手法有多高明,而是受骗上当的人急于想获利而疏忽大意所致。很多人被他骗过不止一次,其中同一个人竟被他骗了4次,所骗金额达20余万元。据毛某讲,他一般都是在马路边看到有作假证的“牛皮癣”后,就按照上面的电话打过去花几百元定做一本假房产证,然后再以此作抵押向别人借款。最多的一次骗得抵押款12万余元。其实,只要债主拿着这本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去做个鉴定,他就一下子“穿帮”了。当然,还有部分人对用房产来抵押进行民间借贷的合法程序不怎么了解,以致让他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