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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按揭户下月起按新利率还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2-08 08:25:0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静)下个月起,在今年利率调高(3月17日)前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老客户也要按照新的利率来还贷了。记者昨日打探了宁波各家商业银行,发现这次在老客户新利率的问题上,银行普遍把新利率分成了两档,一档是基准利率(5年以上6.12%),另外一档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了九折的优惠利率(5年以上5.51%)。适用哪档利率,全看贷款客户的信用记录。

  无不良记录利率打九折

  农行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陆建范告诉记者,对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老客户,在明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对其贷款利率可按照下限利率(优惠利率)执行,即享受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原则上对有3次以上逾期还款记录的老客户执行基准利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行这个规定基本代表了宁波大多数银行明年的房贷政策取向。只不过,有的银行的要求更宽泛些。建行市分行的规定是,对没有恶意欠贷的老客户都将执行优惠利率。有关人士的解释是:“有的客户是因为偶尔疏忽或者去外地出差一时没有来得及还钱,但是后来马上补上了欠款,这部分客户确实不是故意拖欠。但那种多次催讨还不还钱的客户肯定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了。”

  

  避免疏忽留下信用污点

  宁波市个人金融专业委员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优惠后的利率实际上比今年3月17日调整前的利率没高出多少,这样对诚信履约、按期还款的客户而言是一种变相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1月1日起,老客户每月还款的本息总额比原来有所增加,最好事先弄清楚适应新利率后一个月要还的本息有多少,在还款账户里存足够的钱,以免存款不够而造成逾期记录。从本月下旬起,一些银行会陆续向贷款客户寄送提醒的信函,如没有收到,可以向贷款银行询问。业内人士提醒贷款人,现在银行越来越看重信用,对市民来说要绷紧信用风险这根弦,从办理贷款第一天起,就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按期足额将款项提前转入还款账户,以避免因疏忽大意而留下信用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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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