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徐华良通讯员张旭东)昨天,市国土资源局在西坞街道金峨村进行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确认签字盖章,这标志着我市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明年在全市推开积累了经验。
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落实农村土地政策,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城乡土地资源统一管理和耕地保护,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这次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范围是全市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不属于这次登记范围。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农用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用途及数量,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和土地登记资料数字化管理。根据工作安排,明年,我市将全面推开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争取完成70%的工作量,到2007年基本完成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