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张燕宣文)昨天,我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拉开序幕。
今年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两条例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施行。此次专项行动是为贯彻实施这两部条例而展开的。据介绍,目前传销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二是以发展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三是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从工商部门以往查处的传销案件看,80%多是拉人头传销,传销者基本不提供商品,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交纳的经费维系运作。这已经不是一种经营活动,而是有组织的诈骗犯罪。
针对宁波地区传销活动的特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是“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重点防范本区域人员被骗到外地参与传销或外地传销组织流入宁波。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春节前夕,市民如发现可疑行为,可拨打工商12315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