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包凌雁通讯员干勇松)挂着外省牌照却长期在我市驻点经营的车辆,明年起实行“属地管理”,即车辆必须在当地登记注册缴纳规费。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昨日发布消息称,按照重新修订并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所有的“外挂”车辆将统一纳入当地管理。
按照法规,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本省驻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须到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并按本省规定缴纳规费。而这里所称的“驻点经营”是指外省籍的营运车辆,其货物运输连续两次以上起讫地都在本省境内,或者起讫地一端为本省境内,另一端为车籍地省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
“新条例实际上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外挂’货车。”市公管处法制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有3000多辆“外挂”车长期在我市经营。这些“外挂”车辆大多数未进行正常的检验和维护,车辆安全状况较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纳入本地管理的还有非本省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