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海曙记者站胡宁军许玉芬)日前,海曙区出台了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标准的引进人才认定后实施人才津贴制度。
该办法规定:今后,区政府每年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公布急需人才界定标准和引进管理期(通常为一年),对符合标准的引进人才给予津贴:两院院士每人每月5000元,引进单位要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配备兼职助手,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国内有知名度的高级专家每人每月2500元;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经认定的急需引进人才每人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