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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加强小工程监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2-12 07:56:14

  中国宁波网讯(江北记者站陈海波罗国荣)作为江北区首个纳入招投标程序的拆除工程,“慈湖人家”二期房屋拆除工程日前已接近尾声,从36个投标单位胜出的6个施工单位工程进展顺利。江北区50万元以下小型建设项目监管网络的建立,目前在全省尚属首次。

  从2003年起,该区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阳光111”监督平台中设立了小型建设项目监管系统,把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投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10万元至50万元的建设、交通、涉农、政府采购四类小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在此基础上,今年该区将街道(镇)、村(社区)级5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集体资产1万元以上的处置和租赁项目、农村集体房屋拆除和其他小型非建设项目纳入招投标监管范围。在全区形成了有建、有拆、有租、有购、有资产处置的监管格局。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