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通讯员鲍夏超)记者昨日从省高招办获悉,200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具体办法正式出台。按新出台的办法,从明年开始,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将100%计入总分。
据介绍,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门,各占50%,总分为100分,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考生持《浙江省2006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月25日至26日到设在浙工大或杭师院(文一校区)内的任意一个院校报名点报名。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在明年1月3日至5日到县(市)区招办办理文化考试报名后,续办音乐(学)专业考试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其统考科目为视唱听音(占30%)、声乐和器乐(各占35%)三门,总分为100分,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9日,但考生务必于3月15日左右到当地县(市)区招办了解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安排情况。另外,参加过音乐(学)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并且在器乐或声乐科目的其中一项考试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于4月10日至4月15日举行的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但考生务必于4月6日左右到当地县(市)区招办了解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安排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2006年来浙招生的省外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及本科院校的专科艺术类专业,一律认定我省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各专业相应的录取办法。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综合性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来浙招生的,其专业考试办法,省高招办将于1月底前,在浙江招生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另外,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开始,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按10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