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恒
中国宁波网讯 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到另一家商场抄商品价格被轰出门外。昨天他向记者询问,我抄价格的做法有错吗?
抄录价格被轰出
卢先生是我市一家商场的价格调查员,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全市各大商场转悠,负责抄录其他商家的商品销售标价,为自己单位的经营提供参考。昨天中午,他来到天一广场上的一家商场,掏出小纸条,悄悄记录下这家商场经销商品的标价。他的举动受到商场保安的注意,还没抄上几个价格,保安便走过来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商品价格是不能随便摘抄的。没等卢先生辩解几句,保安便把他“请”出了商场。卢先生问,商品的销售价格都在那公开,为什么不能抄录?
商家看法有矛盾
记者就此采访了几家商场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的认为,来抄价格的大都是竞争对手,他们来看品种和价钱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用笔记,这是行规。但有趣的是,他们又都认为,摸清对手的情况是商业竞争的正常手段,非常必要,虽然不欢迎对手来窥探,但主动出击还是经常有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冲突,他们在调查中,一般要求员工悄悄进行,一旦被对手发现,不能暴露身份,只说自己是普通顾客,抄录标价只是为了货比三家。
市场调查很正常
“这种做法很正常。”专门从事市场调查咨询的我市远东零点公司工作人员樊小姐认为,作为市场调查的一种手段,到商场抄录商品的销售标价很正常,既然价格已经公开,为什么就不允许别人抄录呢?樊小姐同时承认,他们公司进行新产品上市、商业圈的调查咨询,很少使用类似抄录价格手段。他们一般会请一些在校大学生开展调查工作,这些大学生机敏开放、亲和力强,在调查中一般都会得到商家的配合。
行规无法律依据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认为,商场的商品销售标价是对外公开的信息,因此这种标价不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抄录均不构成侵权,不准他人抄录的行规无法可依。他同时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商家竞争方式,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有利的。不过姚律师提醒,获取对方标价的商家在为自己的商品定价时,不能随意地打出“全市最低价”等标语,这是一种诋毁竞争对手的表现,可理解为商业欺诈或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