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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为职工撑起保护伞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5-12-14 10:04:57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宁波市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的同志来到市公交公司身患重病的徐师傅家中,为他送上了1万元的医疗互助保障金。去年公交公司为每位职工交纳的60元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费,让徐师傅成为了我市第一个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的职工。

  为帮助患特种重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去年宁波市推出了《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的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参保。办法规定,每人每份保障费为60元,保障期限每期为三年。特种重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七类重大疾病。被保障人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

  据悉,目前,我市已经有10余家企业为职工参保。(黄旭波孙吉祥)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