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毛雷君)通过电视购物广告买的一台价值1380元的健身椅,刚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出现了很多毛病,而原来承诺一个月包退的商家互相推委,无人理睬。
一个多月前,戴女士在重庆电视台的一个电视购物节目上看到了一款“舒美健身椅”的商品。她按照电视上显示的地址汇款1380元到北京某公司购买了一台。一个星期后收到了产品,但是让戴女士感到不解的是,发货地点竟然是天津。在使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健身椅的弹簧就失去了弹性,几颗螺丝钉也掉了下来。戴女士想到电视广告承诺一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就按照包装上的退货指南打电话要求退货。奇怪的是,退货电话是上海地区的号码。接电话的人说他们是经销商,只负责销售不负责商品退换。戴女士又给北京的公司打电话,他们也说他们不是生产厂家没有办法办理退货。这样来回折腾了半个多月,长途电话费也花了100多元,仍没有任何结果。而此时,戴女士才发现,购买商品的时候对方并没有出具正规的发票而只是给了一张购物凭证。
记者就此事情咨询了96315热线。据工商局的应科长讲,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具有快捷直观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审查困难的问题,像戴女士遇到的这种问题应该按照属地原则由重庆市的工商部门处理。目前因为各个地方台的节目都上了卫星,全国很多地方都可以收看到,所以消费方面的异地纠纷会日渐增多。但主要还是要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信誉良好的电视购物节目,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