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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年涉电动车事故已死亡54人
稿源:  | 2005-12-15 09:17:2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王鸿王营定)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人员死亡交通事故54起,共造成54人死亡,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

  据交警部门介绍,近段时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上个月仅江东区就发生了265起。

  12月1日的一天时间内,市区就有2名电动车骑行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12月1日清晨,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至中山西路卖鱼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12月1日下午,伊某驾驶一辆小客车在江东姚隘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体育馆南大门附近时,与一辆电动车碰撞,造成骑车者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的分析,在涉及电动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由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导致事故的情况比较多,最主要的原因是事故一方或双方不遵守交通法规。比如,有些电动车技术安全指标未达标,特别是在车辆稳定性和紧急制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骑车者却依然骑着“病”车上路;有些骑车者经常违法驶入快车道、违法超车、猛拐等。而机动车一方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未保持安全车距、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操作不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骑电动车的市民和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市民切莫购买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出门前要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以避免骑“病”车上路。

【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