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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高考优惠加分政策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2-15 09:20:4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记者日前从市高招办获悉,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优惠加分政策已正式出台。

  按有关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下列竞赛并获一等奖的考生: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赛区);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省(含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浙江省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浙江省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个人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委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体育类考生不享受此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按规定,同时符合上述一、二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