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新款长焦王H1在问题机之列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李莉)12日晚上,省工商局根据检测情况通过相关途径向消费者公布,索尼6个型号30个批次的数码相机不合格。这一事件13日在各地媒体刊发后(本报同日12版转发),很快引起了宁波众多消费者的关注。从前天晚上开始,已购买了不合格数码相机的消费者电话,打爆了市工商局12315。
电话量超过3·15当天
市工商局12315中心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告诉记者,从前天晚上的夜间服务电话开始,12315中心的电话就变得异常火爆,众多消费者打电话来询问有关索尼相机的事,并有不少消费者要求工商帮助他们退还这些不合格相机。
因数码相机事件,市工商局12315中心昨天一天的电话接听量达到了500多个,共受理了消费投诉150多起,从总数上看,来电数和案件受理数均超过了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的数量,其中100多个来电是关于索尼数码相机事件的。到今天上午9时30分,共有75个来电被正式受理,这些来电均是消费者要求帮助退还其已购买的不合格索尼数码相机。
通过12315中心提供的单子,记者注意到,那些向工商求助的消费者大多数是今年下半年刚买了上述数码相机的,有的甚至在12月11日、12日刚刚从商场买来。
被封杀相机曾是畅销货
“这几款索尼数码相机前段时间还非常畅销呢!想不到竟是不合格的。”市区一些大型商场的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这样反映。他们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在数码相机领域,索尼品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而省工商局这次公布的六款索尼数码相机中,有不少还是热门货,如DSC-H1、DSC-P200这几款,买的消费者相当多。
昨起商场已被要求停售
记者经采访了解到,由于接到工商部门的通知,从昨天开始,甬城各大商场均已经把那些不合格的索尼数码相机下柜。苏宁家电超市一负责人昨天表示,他们前天已接到总部关于立即停售这六款相机的通知。
市工商局前天接到省工商局《关于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数码相机开展清查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宁波工商部门立即对辖区的商场、市场、专卖店等销售场所开展清查,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这些数码相机的销售。通知中要求,“凡发现销售DSC-P200、DSC-W7、DSC-W5、DSC-S90四种型号的Sony牌数码相机的,应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而“对正在销售的DSC-H1、DSCL1这两种型号的Sony牌数码相机,要依法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不过,到今天上午9点半,还未发现有此类数码相机被工商部门暂扣。
另外,记者昨天还试着联系了北京、上海、湖南等地的少数消费者,他们均表示,他们那儿的不少商场仍然在卖这六款数码相机。
消费者应保存好凭据
针对消费者的强烈反响,工商局12315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特地约见记者表示,已购买上述不合格相机的消费者当前应当保存好与该相机有关的凭据,并尽快拨打12315进行登记,工商部门将就此与索尼厂方进行交涉,并最终根据登记情况一并帮助消费者处理此事。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消费者如再次发现宁波有经营者在销售上述六款相机的,请立即拨打12315举报。
不合格数码相机不仅只是索尼
对于省工商局这次关于不合格数码相机的公布,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疑问:为何全部是索尼品牌的数码相机不合格呢?
对此记者了解到,昨天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已经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除索尼品牌外,还有其他的国际名牌数码相机在抽检中发现不合格。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要对一个品牌型号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必须先进行扩大检测,然后才能根据扩大检测情况作出判别。他表示,目前,有关其他国际名牌数码相机的扩大检测已在杭州、温州等地进行。
问题机连企业自身标准都达不到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6款索尼数码相机存在质量问题的消息后,立即在市场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辩称由于目前“传统相机与数码相机在市场上并存,一些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存在差异”。对这一说法,浙江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十分惊讶,因为该局质量检测参考的就是索尼的企业标准。该说法同时也得到了负责此次相机检测的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实。
“说检测指标存在差异是误导,这次检测中参考的一项标准就是索尼自己的企业标准,连这个标准,送检的产品也没有达到。”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根据“消法”等相关法规,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除停售外,商家有义务主动召回已售商品。召回的一般程序是,经销商负责消费者退货,再把退回的商品退回厂家修理。“如果消费者买了不合格的索尼相机,可向当地12315或消协投诉,浙江地区的我们将集中后处理。”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处官员说。据《东方早报》等
问题机被曝光连夜“公关”遭拒绝
省工商局12日晚发布索尼6个型号30个批次的数码相机均不合格的通报之后,许多媒体都收到了各类“公关”电话。
12日晚,浙江一份都市类报纸经济新闻部负责人接到一名“公关”者的电话,对方以大量订阅报纸为条件,要求撤下这条稿件。据介绍,这名“公关”者曾表示,其他报社都已决定不发稿,工商局的鉴定也存在片面的情况。
此后,该报记者致电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得知已有一些媒体向该工商局反映被“公关”的情况,而此后该工作人员在向其他媒体的核实中,也得知了更多的“公关”事件。
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边宇阳告诉新华社记者,在索尼问题相机被曝光之前的12月5日,消保处曾致电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要求索尼公司派人就问题相机一事进行调查。但该分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对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二天没有空见面,公司法务部也认为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虽然12日晚浙江不少媒体都遇到了大量的“公关”,但第二天一早,包括中央驻浙江、浙江省级和杭州市级的绝大部分媒体都报道了索尼问题相机的事件。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