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毛信意)根据省里规定,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普遍提高基本养老金。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在春节前发放到位。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05年4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28元标准提高;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在10元到45元额度内提高(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