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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客两月盗窃话费4000元
稿源: 鄞州日报  | 2005-12-16 09:39:3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续大治通讯员宋啸谷)年仅21岁的黑客蔡某利用程序破解了网络用户的密码,在9月到11月期间,盗窃他人电信ADSL网上账户话费4000余元,昨日,被鄞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悉,该类案件在宁波尚属首例。

  话费神秘失踪

  今年9月中旬,家住邱隘镇的周先生发现,自己8月底刚为电信ADSL网上账户充值的200元钱全部神秘失踪,于是他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就在警方着手调查时,又接到群众类似的报警或反映,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元。警方认为:群众账户内话费神秘失踪,可能是有人利用网络技术破解了用户的相关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了盗窃。经过进一步定位调查,警方发现居住在邱隘镇某新村第四幢104房间内的蔡某作案嫌疑重大。

  黑客年仅21岁

  11月底某日晚8时,在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上网进行犯罪活动时,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突击检查了蔡某的房屋,当场发现了他的大量犯罪证据。

  原来,21岁的蔡某自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去年开始,游手好闲的他迷上了上网和网络游戏,但没有经济来源,蔡某为此非常苦恼。今年9月初,他无意间通过非法渠道得到一个可以破解ADSL密码的黑客程序。将此程序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后,蔡某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搜索他人ADSL网上账号,并利用程序破解了密码。第一次,他害怕被发现,仅仅从对方账户中盗窃了20元钱充值到自己的QQ账户上。后来,看看没什么风声,他胆子越来越大,盗窃数额也一路飙升。到11月底案发时,蔡某已经盗窃他人话费4000余元,其中一部分由自己使用,另一部分充值到朋友的游戏账户后,再兑换现金供自己花销。

  网络违法受法律制裁

  区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随着上网用户、人数的迅猛增加,各种网络犯罪行为也愈演愈烈。警方告诫网民,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是上网时有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因此上网时一定要遵守法律和相关条例,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