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黄炜)2006年1月1日起,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再次调整。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1档380元每月、2档330元每月、3档280元每月,分别比去年提高20元。
缴费标准调整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年龄人员参保从1档48300元调整为49510元;2档34700元调整为35570元;3档21000元调整为2153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年龄人员的缴费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
据统计,至2005年11月底,我区共有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71064人,其中享受待遇30975人,参保率达到应保人数的94%。此次待遇标准的调整,初步测算,一年政府将增发养老保障金约7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