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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抢出租车 判了十年刑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5-12-21 10:23:0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祝桥兵通讯员阿曼)曾因盗窃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王某,于2002年刑满释放。今年,游手好闲又喜挥霍的王某恶习难改,竟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并将目光锁定在出租车司机身上。

  今年5月、6月、7月,王某连续3次伙同他人,携带水果刀将出租车骗至一偏僻地段,通过威胁、搜身的方式,从司机那里抢劫手机、小灵通和现金。法网恢恢,公安部门掌握了王某的行踪后将其与同伙捉拿归案。

  王某因第二次被判入狱,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并判十年徒刑。同时,王某的同伙也分别被判处三年八个月和四年的有期徒刑。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