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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医院惊现药品回扣小字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2-22 11:21:1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11月2日,市第一医院和李惠利医院内张贴了不少小字报,内容是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3种药品明码标价,发放药品回扣。昨天,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蒋建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我市曾有27家医院使用过这3种药品,调查后没有发现医务人员收受回扣。

  11月2日,小字报惊现我市的李惠利医院和第一医院内。小字报标明了3种药品零售价和处方费,并有“希望医务人员给予支持”字样,落款为“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销售开单提成的传单张贴到了大医院,此事引起了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市卫生局紧急召开了各县(市)区卫生部门及市级医院负责人会议,对小字报所反映的3种药品进行仔细排查。调查表明,全市共有27家医疗机构使用了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这3种药。根据我市医疗机构普遍建立的药品使用情况定期分析和预警机制分析来看,这3种药品使用量在正常范围内。同时,调查也发现,至今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这3种药品回扣的问题。

  市卫生局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宁波仅有1名业务员,没有参与医疗机构的产品推销工作;也没有发现该公司有不良行为的证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对待医药回扣问题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