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景致
中国宁波网讯“我岳父在一家企业做门卫,老板办公室里一台手提电脑被偷了,派出所还没破案,老板让我岳父赔,这有没有道理?”昨晚8点多,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陈先生的岳父在我市一家机械厂做门卫。昨晚快下班时,老板发现自己二楼办公室里一台手提电脑和放在衣服里的部分现金没有了,当即报了案。民警勘察完现场回去后,老板找到陈先生的岳父,认为当天有两个以前被厂里辞退的职工来过厂里,他们出厂时门卫没看清楚,所以门卫应对失窃的财物负责,要赔偿几千元,不赔的话要扣他的工资。
针对此事,昨晚,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杰认为,老板可以按企业管理有关奖惩规定适当处理门卫,但门卫和老板失窃财物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老板的要求不合法理,门卫完全可以拒绝老板这一无理要求。至于老板以扣发员工工资来补偿自己损失,更是涉嫌违反有关劳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