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曾祥生李贞记者吴向正)近日,北仑区检察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被告人李良军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院介绍,1999年,李良军调任北仑区白蚁防治站站长。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李良军决定将防治站所得应入单位财务的大部分房租收入款用于职工发放福利,至案发时,共有25.57万元房租收入款被私分。
2003年11月、2004年10月,李良军两次利用防治站向江苏某公司购买白蚁防治药物的机会虚开发票套现,共虚增货款5.6万元,该笔款由李良军决定给单位职工私分。2004年1月,李良军利用北仑区统筹外奖金的发放机会决定将本属于防治站主营范围内的业务假借防治站技协名义承接,收进大榭两家单位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款16.56万元,后又与这两家单位虚假签订技术合同,并隐瞒事实,得到北仑区有关单位批准后将16.56元的50%即8.28万元作为酬劳费发放给职工。
案发后,李良军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