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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采取内外勾结手段,涉嫌诈骗客户资金100余万元的两犯罪嫌疑人陶建强、林福军,被海曙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陶建强是天一证券公司解放南路营业部工作人员,林福军无业。2005年8月,陶建强萌生侵吞所在证券公司客户资金的邪念,找到林福军后,两人一拍即合。陶建强利用工作之便,从电脑上抄下客户戴某的股东卡、身份证资料,把密码破解后,将该资料及密码交给林福军。林福军让人仿造了戴某的股东卡,并用林春法(已被另行处理)的照片仿造了戴某的身份证,让林春法冒充戴某到银行提款,答应事成后给林春法好处费15万元。林春法持假证到银行开户准备提款。之后林春法因害怕事情暴露中止参与此事,并将资料交还给林福军,注销了银行开户账号。林福军又找来“江西小荣”(在逃),由他另做一张假身份证并找人到银行开户提款。9月16日,林福军通过银证转账将戴某账户里的钱分别转至本市其他两家银行,由“江西小荣”等人提取出全部现金100.1万元。事后,陶建强分得31万元,林福军分得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