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民应先生来电询问:我目前未婚,因工作需要我想打一张未婚证明。请问到哪里去开这样的证明?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得知:应先生可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此类证明。但民政部门开具的是统一的“无婚姻登记证明”,而非“未婚证明”,因为后者已被纳入前者范畴。应注意的是,只有辖区常住户口居民才能开具此类证明。办理时,当事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