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通讯员宣文)年关临近,在商家展开销售大战的同时,一些不法经营者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眼光瞄向农村市场,并且打着“展销会”的幌子迷惑消费者。昨日工商部门发布节日预警,提醒消费者谨防以展销会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展销会风头正盛
12月13日傍晚,余姚陆埠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将于次日在陆埠镇江南村举办非法商品展销会,并已搭建好临时棚屋。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有10余位经营户正忙着布置展位。经查,当事人傅某未经工商等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在宁波、绍兴等地散发“邀请书”招揽客户,组织筹备展销活动,该展销会属非法展会。
据介绍,近段时间工商部门加强了对展销会的资格审查,但像这样的非法展销会在农村还时有发现。
非法展销会“认钱不认证”
从工商部门查获的非法展销会看,其举办者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他们以营利为唯一目的,不管你有无营业执照,来自何地,经营何种商品,商品质量如何,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进场费或摊位费,就准予入场。“认钱不认证”,这无疑给一些不法奸商有机可乘:以积压货清仓处理为名,现场叫卖“鳄鱼”、“华伦天奴”等名牌商品;在名牌商品的商标前后缀加上少许文字,或改动其中部分文字或字母,让人误以为是名牌商品;以正宗商品为诱饵,在销售时趁人多拥挤,使出“调包计”,把假冒商品当成正宗货销售给消费者。
由于这类商品展销会都是“游击展销”,没有购物发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事后经常会留下质量投诉多而且解决难的后遗症。同时,因为非法展销会无正规管理制度,不但购物环境无保障,而且安全系数低,安全隐患严重。
正规展销会需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工商局《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精神,举办商品展销会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商品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而且参展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展销会因为没有正规的管理,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千万不要被非法展销会上的“优惠”、“降价”等假象所迷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品牌和防伪标志,以防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