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2月27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物资局地块的搬迁工作,全面启动了区物资局地块的交接手续。
据了解,位于车站路以东的物资局地块,搬迁之事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物资局及下属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系列案已由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开始进入执行阶段。该案涉及50多亩土地,执行标的5000多万元,区工商银行、蛟川信用社和原区财务开发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等四家单位为权利人。由于这一地块上租用办公和用于商用及仓储单位达20多个,涉及行业多种多样,致使执行过程非常艰难,有些房屋租用者也对拆迁抱有侥幸心态,使得搬迁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区法院通过三年的努力,处理完了该地块的诸多问题,并要求业主按时搬迁。但许多业主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搬出,为此,区法院实施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人员的再次教育,业主们表示将自觉搬迁。此外,区法院要求,在万和装饰城的一些租用经营户也能按规定自觉迁出。到2006年2月底,所有经营户将全部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