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苗军生)昨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和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权威解读。
实现6个方面重大突破
新《公司法》在6个方面有重大突破:
注册资本限额降低,创业门槛放得更低。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500万元。
资本可以分期到位,创业压力得到减轻。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两年缴足,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分五年缴足。
出资方式允许多样,投资方式更为灵活。允许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允许其比例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70%。
一人有限公司有了合法地位。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作出特别规定,明确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地位。
公司产权流动更加灵活。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占净资产比例的限制,简化公司合并、分立程序。允许母子公司合并、多家公司合并;允许一家公司分立为多家公司。合并公告期由90天缩短为45天,合并、分立公告次数可以由公司自主决定。
中小股东权益更有保障。对大股东未按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剥夺中小股东知情权、表决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法不认可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对中小股东依法要求退股的,允许公司回购股权并办理减资手续。
业内人士分析,新《公司法》实施后,门槛的降低,条件的放宽,必将引发新一轮的民间投资浪潮,促进资产优化配置,民营资本全面受惠。
六区工商分局都有登记权
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四种证照全部启用新版格式,新版营业执照的尺寸和版式设计都将有所调整。
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的登记管辖权限进行了部分调整,扩大了公司登记机关的范围,新赋予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公司登记权。原来宁波只有市工商局和县(市)工商分局才有公司登记权,而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又增加了六个市辖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和鄞州区)的工商分局可以直接行使公司登记权。不过股份有限公司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