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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撞倒围墙》后续 肇事者被依法定罪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1-06 10:47:3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张水萍李贞)拿到驾照的9年间只开过半年车,杨某在担任学校校车驾驶员的第三天就酿出了大祸,造成无辜学生1死8伤(本报曾作报道)。近日,北仑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身为校车驾驶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候车学生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家属已获得民事赔偿,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