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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三对夫妻协议离婚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06-01-10 09:39:54

  中国宁波网讯 一部叫做《中国式离婚》的电视剧在荧屏上火了很久。离婚这个曾经让人倍感忌讳的话题,如今也渐渐“光明正大”起来,选择以和平的方式告别婚姻的夫妇越来越多。

  县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县共有824对夫妻协议离婚,平均每天3对。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9月全县实行集中婚姻登记以来,来民政部门申请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仅2005年上半年,县婚姻登记中心就接待受理了离婚登记650余对,已办理离婚登记398对。半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比2003年全年还要多出80对,相当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二年(2001年10月1日-2003年9月30日)办理离婚登记数量的总和。

  如今,离婚虽不算什么新鲜事。但面对如此快速升高的离婚率,人们还是会问一句:是什么推倒了这些人的婚姻“围墙”?

  感情破裂第三者插足散伙

  婚外情(第三者插足)是导致我县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因素。2005年离婚的824对夫妻中,有60%以上的夫妻是因此分手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对夫妻,男的是前童人,女的是跃龙街道人。两人结婚已有20多年,女儿都已20岁。先是男方在跃龙市场做买卖,有了外遇后对女方开始冷淡,经常不回家。女方随即也不甘“落后”。夫妻俩都把各自的情人带回家过夜。这样“冷战”了好几年,最后男方先提出离婚,两人就高高兴兴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中,约有30%是双方都有第三者,谁也不吃亏。

  除了真正出轨闹离婚的,也有不少夫妻是由开始猜疑、互不信任最后弄假成真走上离婚路。在县婚姻登记中心接待过的上百对离婚登记中,本来夫妻双方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但由于不信任和猜疑,有的竟逼出一段婚外情来。

  

  经济问题山穷水尽疑无路

  因经济问题引发离婚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又一重要原因,约占2005年离婚总人数的22%左右。其中,主要是因赌博引发,也有因各种原因造成贫困实在无法生活而离婚。有些是因病致贫,生活无望而分手;有的则是男方好吃懒做,女方实在不能忍受而提出离婚。

  近年来,我县城乡刮起的赌博风,已使不少家庭破裂。特别是在2004年年底和2005年的二、三月份,因此离婚的夫妻较多。2005年5月13日,跃龙街道大桥李村村民姜先生与妻子黄女士办理离婚手续。姜先生是名复员军人,回乡后先是在交警队做临时工,然后又做泥水匠,年收入也不错,家庭幸福。有一次,同村的朋友向姜先生借钱参与赌博。在没有及时归还的情况下,姜先生去要债,结果自己也参与赌博,直至豪赌输掉了80多万元。家中仅有的两间楼房卖掉还债尚不够,姜先生还欠债20多万元。后因无法偿还赌债,姜先生被人打断了腿,落下终身残疾。想到对不起妻子和儿子,姜先生提出离婚了结。

  草率行事生活没有过把瘾

  离婚手续简化,也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一个因素。现如今,结婚容易,离婚更容易。有些男女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觉得乱点了“鸳鸯谱”,还是离婚了事。也有些男女视婚姻为儿戏,动辄以离婚相互要挟,负气离婚。

  2005年6月下旬,县婚姻登记中心接待了一对夫妻。男方是前童竹林人,女方是跃龙街道塔山社区的居民。两人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相识的,从认识到结婚登记再到离婚总共不到5个月时间。

  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即时出证”颇似快刀斩乱麻。这使得不少夫妇痛下决心向不如意的婚姻作别。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因自身处理问题不够理智而赌气离婚。有一对夫妻,男方来自岔路镇新园村,女方来自山东省蒙阴县。2005年2月1日,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相隔1个月,以感情不合为由在3月4日就办理了离婚手续,4月22日又办理了复婚登记手续。短短3个月,这对夫妻就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三部曲。

  城乡变迁白天不懂夜的黑

  近几年来,大量农村家庭涌入城区后,爆发出原先隐而不露的感情危机,从而导致婚姻破裂。在我县一些农村里,有不少男女是通过介绍认识而结婚的。他们的出发点很明确,双方见了几次面后认为不错就结婚了。而这恰恰为日后的婚变埋下了伏笔。

  今年38岁的陈女士是桑洲人。4年前,她与丈夫一起到宁海城区打工。丈夫是个司机,而她则在一家企业当临时工。原本夫妻感情还不错。生活稳定后,陈女士喜欢上了跳舞,三天两头往舞厅跑,家里的琐事全扔给了丈夫。日久天长,夫妻俩从小摩擦发展到大吵大闹,最后离婚了事。

  而赵女士的遭遇则刚好相反。几年前,她的丈夫来宁海城区打工,赵女士则留在黄坛家中照看孩子及老人。刚开始,丈夫除了每月将打工赚来的钱如数拿回家外,还经常回家与家人团聚。但赵女士渐渐发现丈夫拿来的钱和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丈夫坦诚有了婚外情,两人协议离婚。

  

  生理原因爱你在心口难开

  男女离婚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也是双方无论如何也不愿启齿的原因———生理原因。因此离婚的夫妻为数不少。

  受传统的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有好多对夫妻原来感情还可以,就是因为婚后几年没有小孩,经不住公婆唠叨和旁人议论,不得已走离婚之路。这一类离婚的比例较大,占2005年离婚总人数的12.5%。

  同时,也有不少夫妻因性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婚。有的夫妻结婚后,因种种原因造成夫妻性生活不和谐,有些基本是无性婚姻,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2005年5月份,县婚姻登记中心接受了一对年轻夫妇的离婚登记。男方原在县一机关单位工作,后辞职下海,女方在县一事业单位工作。双方自由恋爱了7年,当初女方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后千方百计才成全了这门婚事。双方婚后几年不孕,通过人工受精才有了一个女儿。白天俩人也有说有笑的,但到了晚上俩人各归各睡。据男方反映,女方性欲极度冷淡,十几年来几乎是无性婚姻。为此,两人还是离了。

  记者在对离婚当事人的性别特征、年龄结构等进行分析时发现,女方提出离婚的约占70%以上。这一方面,反映了妇女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现阶段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其权利受到侵害仍比较突出。

  同时,在2005年的离婚者中,30—40周岁的人数最多。此阶段是婚姻的危险期,也是离婚的高峰期。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文凭的离婚者最多,占2005年离婚总数的50%以上。从结婚婚龄看,1—3年婚龄的离婚率相对较高。(记者水玲玲通讯员祝美珍)

  记者述评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人都表示,离婚不一定是件坏事。但同时,我想说,离婚也不一定是件好事。如果彼此间存在着忍无可忍的矛盾,的确是该解除这样的婚姻,而且越早越好。因为早一天解脱,就意味着早一天接近幸福,早一天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只有纠正错的,才能有机会做到对的。但如果彼此之间并不是错的,那么心平气和地好好谈一次,用一种宽容的心态去面对矛盾,是不是更好呢?

  不管怎样,离婚还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伤害最大的自然是孩子。成人分开后还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幼小的孩子所受的心灵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不过,也有很多的人为了孩子而勉强维系这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这也许是最无奈的选择,不过在婚姻无法弥补时,孩子也就只能成为牺牲者。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男女双方拥有婚姻的缘分来之不易,用心去爱对方,才是对婚姻最好的诠释。不要等到情缘已尽时,才感叹曾经的不珍惜。结束一段婚姻不亚于得了一场大病,但愿人们在事前多加思虑,而不是在事后万般无奈去试这个险途。

  我们应对离婚的态度应该是,不反对离婚,但反对不负责任地随意离婚。不只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更愿天下眷属皆是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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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