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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富国: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6-01-12 10:27:06

  中国宁波网讯 元月9日,市人民法院泗门法庭庭长孙富国来到小曹娥镇敬老院,看望了84岁的胡国昌老人。几个月前,法庭受理了一件赡养纠纷案:胡大爷原来由两个女儿赡养,女儿认为胡大爷的儿子没有尽赡养义务,便将胡大爷推出了家门,胡大爷就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对于这起赡养纠纷,孙庭长认为如果轻易判决,遗留问题较多,最终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依然得不到保障。为此,他将案子委托给老人所在的朗海村,利用村干部熟悉当事人情况容易做工作的优势,由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他又与村干部联系,将老人送进了敬老院,使他安享晚年。通过回访,老孙了解到老人的三个子女都按时给付赡养费,老人生活很好,这时心头的一块石头才彻底落下了。

  孙富国所在的泗门法庭管辖着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4个镇的诉讼案件,辖区内人口众多,各类经济和民事纠纷逐年增多,年受理案件达到1000多件。面对案多人少的问题,他推出了以“整合审判资源,实行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内部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了8项制度,使办案效率大大提高,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结率降为18天,诉讼文书一次送达成功率提高到85%。

  为了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孙富国在法庭内专门设立了调解组,负责庭前、庭中调解和委托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力量,构建了调解协作网络,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据介绍,该庭受理的案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达到70%以上,使一大批民间纠纷得到妥善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如去年,法庭受理了一件交通肇事赔偿案件,肇事者驾驶摩托车撞死了一名老人,老人的亲属提出了很大的赔偿数额。但是,肇事者只有18岁,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要拿出这么大的赔款根本不可能。如果简单地作出判决,最后受害者家属恐怕连一二万元钱都拿不到。针对这一情况,孙富国找双方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要他们面对现实。经过他苦口婆心的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肇事者向受害者家属赔付7万元,使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孙富国怀着“主持公道、维护正义”的满腔热情审理案件,设身处地为案件当事人考虑,方便群众诉讼。在他的主持下,泗门法庭推出了一整套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便民措施,如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送回家,对“三养”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还在法庭大厅设立了当事人留言簿,若遇法官不在可留言预约。一位老家在广东的残疾人何某来到法庭起诉离婚,案件宣判后,她遭到了被告亲戚的围攻。孙富国在组织干警将原告保护起来后,对被告的亲戚进行细致深入的劝导教育,使对方渐渐平息了冲动的情绪。这时已是中午,考虑到何某行动不便,老孙就安排她在法庭食堂吃饭,饭后,又派车送其到火车站返乡。案件判决生效后,老孙又帮助何某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法官为当事人想得如此周到,令何某深受感动。谈起这一些,孙富国真诚地说:“法官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人,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尽量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孙富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他的带领下,几年来,泗门法庭先后获得省五好法庭、省模范五好法庭等荣誉,成为全省闻名的优秀基层法庭。孙富国也多次被评为市优秀党员、宁波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最近又被推荐为“中国法官十杰”候选人。(毛益中严文渊)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