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唐敏通讯员易潇)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原后勤处基建科科长王某在担任学校后勤基建部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施工单位人员的贿赂共计9.5万元。近日,鄞州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犯罪所得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