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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也有合格证 别忘了索取保障权益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1-13 14:21:55

  记者朱尉实习生袁妙飞

  中国宁波网讯 “修完车还有维修合格证?从没听说过。”昨天,拥有宝来汽车的王先生说起此事还一头雾水。据记者了解,很多有车一族都不太知道修完车后还应该有一张维修合格证。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修车经历:把车送去修车厂,跟师傅说一下要修的地方,然后等修完之后看看修得怎么样,如果没什么问题就付钱走人了。开着一辆帕萨特轿车的胡先生也告诉我们,每次他去修车都是找4S店,之后只要等通知就可以了。修完后,4S店就会给他一个委托任务书,里面包括修理项目和修理资费等内容,不知道有什么《维修合格证》。

  记者采访了市内一些大型4S店和修理厂,发现像王先生、胡先生这样的客户十分普遍,有些维修厂在维修结束后客气点就给张委托任务书,有些就是简单的一张结算单。其中一家4S店的接线小姐在记者询问是否有这种合格证时,一直说没有这种证,经旁人指点才改口说有的,最后还表示,现在很少有客户会主动要求出具《维修合格证》的。

  据了解,去年8月1日正式生效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然而无论是几位刚修过一两次的新司机还是进出修理厂无数次的老司机都没有见到过这种证。而没有合格证就意味着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你的车进过这家厂做过维修且维修合格,如果维修之后维修部位又出问题,车主就很难保证自己的权益。

  市公管处一位姓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一直都要求各家维修店和修理厂购买《维修合格证》,在客户车辆修理完后主动给予,但这一政策执行可能比较困难,不仅车主不知道,就是修理厂的人也不太清楚。但车主索取《维修合格证》是必要的,这样才能合理有效地保证自己的权益。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