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严文渊严联江
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法院日前宣判私营业主黄某须为非法用工“买单”。
去年7月25日,年仅15岁的小王以“杨准”的假名前来黄某厂里应聘。黄某当时没注意对“杨准”的身份仔细核查,将“杨准”招进厂里上班。没想到,“杨准”上班才一星期就出了事故:去年8月1日上午,“杨准”的左手被机器压伤,经鉴定构成7级伤残。法院认为黄某招用小王做工违反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现小王在工作时受伤并致残,他必须赔钱,赔款额近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