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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年货请听七大建议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1-16 14:13:11

  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临近,购置年货是人们传统的消费方式,面对眼花缭乱的节日食品市场,不少消费者盲目支出,甚至上当受骗。市消协昨发布2006年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购买食品要重质限量。

  市消协在消费警示中提出七条建议:一,消费者应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度高的诚信商店、超市购买;

  二,购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

  三,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

  四,注意选购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

  五,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分追求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

  六,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和科学食用问题,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它适宜特定人群食用,购买时要详细阅读标签或说明书,看一下有无禁忌;

  七,主动索要、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及票据,如发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如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工商部门举报。记者周立明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