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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已有一人公司27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1-20 08:07:1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通讯员孙洪)允许创办一人公司被看作新《公司法》的重大突破,然而,新《公司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注册一人公司并没有如想象中那么火爆。但工商部门认为,由于一人公司在机制和管理上更为活跃,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一人公司仍将可能成为我市创业者的新宠。

  注册一人公司不到5%

  创办一家公司进行创业在我市已司空见惯,仅去年一年我市新登记的内资企业就有14296家,平均每个月达到1190家。但创办一人公司显然没有办其他形式的公司来得火。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有27家一人公司成立,占新登记内资企业总数的4.5%。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主要集中在商贸业和制造业,分别为11家和9家,其他还包括餐饮、公园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行业。

  限制性规定泼了冷水

  一人公司开办并没有想像中的火爆,主要原因是企业和投资者对设立一人公司政策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同时,法律对一人公司的限制相对较多。如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仅需3万元;一人公司必须在营业执照上载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并予以公示;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公司在发生债务纠纷时,股东必须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否则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限制性规定使得许多拟设一人公司的股东改变初衷。

  外资股东青睐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在还没有被宁波投资者充分认知的时候,却受到了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欢迎。不久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乐园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仑工商分局登记成立,成为我市第一家由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据介绍,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投资一人公司,既可以借助外资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独特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又在设立程序上比外商投资企业减少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更在经营范围的设定上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采取独立核算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仅大大减轻了投资方的风险,并使企业自主经营的空间得到了充分发挥。据了解,来我市咨询创办一人公司的外资股东还不在少数。

  工商部门看好一人公司

  我市成立的一人公司数量并不多,但前去工商部门咨询和名称预登记的却不少。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核准名称预先登记的拟设一人公司有四五十家,各工商注册窗口接到有关一人公司登记的咨询达数百起。

  由于我市进行登记、名称预登记、咨询创办一人公司多为自然人,且注册资本的平均值比较小,经营行业集中在商贸和制造业上,工商部门认为,一段时间后一人公司有望受到个人创业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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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