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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三发消费警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1-20 08:07:11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刘德)17日、18日,市消费者协会连续发布三个消费警示,分别提醒消费者在采购年货、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上饭店就餐时,要注意相关问题。

  第1号消费警示指出,消费者在购置年货,尤其是购买食品时,要重质限量。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选购已获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应去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爆竹,并索取购物凭证。不要贪图便宜认购“三无”产品,在燃放烟花爆竹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不要直接用打火机去引爆。第3号消费警示强调,上饭店就餐时,要注意查看酒菜的数量、质量、价格,结账时要仔细查看经营者提供的餐饮清单,防止经营者多计费。

【编辑:王定焕】